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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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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能是指一種尚未發揮的能力,音樂需要透過人心去想像和創造。古代偉大音樂家的創作和民歌的流行基本是憑藉靈感產生的,後來的學者在研究這些能流行多年的音樂,逐漸總結出理論。
音樂是初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是培養孩子們藝術素養的有效工具,在世界各地一般從幼兒園音樂教育都已經開始了。音樂可分為創作、演奏、聆聽三個過程,在不同文化和社會,對於音樂的過程及其重要性都有不同的理解。
英文Music一詞源於古希臘語的μουσική(mousike),意即繆斯女神的藝術。許慎《說文解字》解釋為「音,聲也。生於心,有節於外,謂之音。」認為音樂和聲音的區別,在於音樂需要透過人心去想像和創造。
分兩大類:1.以木製共鳴箱擴音的木吉他。古典音樂、民間音樂及流行音樂演奏或伴奏。2.以擴大機擴音的電吉他。在搖滾、藍調、爵士及流行音樂中,佔有其特殊地位。
設有音樂課程,為2-12歲兒童及青少年提供吉他教學、及歌唱等演藝培訓
合唱指一種集體性的歌唱藝術。在合唱中,人員分成若干聲部,分別採用不同的旋律,同時唱歌。藉由合唱提高孩童們對音感的認知與專注力和協和度。
演奏音樂需要透過歌唱或樂器。鋼琴音域寬廣,音色宏亮、清脆,富於變化,表現力很強。獨奏時,可演奏各種氣勢磅礡、寬廣、抒情的音樂,亦可演奏歡快、靈巧、技巧性很高的華彩樂段,在樂隊中則可發揮巨大的作用,還經常作為伴奏樂器使用。鋼琴因其豐富的樂理表達能力,被稱作「樂器之王」
音樂可以用樂譜描述,依據樂譜演奏,但也有不少音樂類型如民歌或爵士樂是由演奏者即興創作的。樂譜作為一種符號的語言,只能描述聲音的屬性或指示演奏所需的技巧,卻無法記錄聲音本身。因此在錄音技術出現之前,欣賞音樂必需現場聆聽,或自己親身參與演奏。
兒童的發育起始的標誌是語言能力,在一二歲時,學會簡單的發音;到兩歲,通常都會認識字詞,且開始明白簡單的發音規則和組詞方法;三歲時,應該學會字數較短的句子;到四歲時,可以模仿成年人的語氣說話;五到六歲,應該掌握了一定的語法並且能夠理解話語的意義。